详细说明
2019年10月17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19年10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樊宁屏同志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樊宁屏同志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樊宁屏同志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刚同志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同时,董事会推荐刘刚同志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有机肥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向贵州琨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有机肥,用于茅台酒有机高粱基地高粱种植,该项交易金额约为3,36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贵州琨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李保芳、李静仁、王焱)回避了表决。